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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纯玩团】【乐山出发—九寨沟3日游】(线路编号:323778)
九寨沟归来不看水
行程亮点

【九寨沟】 “童话世界”、“人间仙境”而著称,10月中旬是全年欣赏红叶的最美季节。在四川省西北部阿坝州九寨沟县境内,地处青藏高原东南边缘尕尔纳山峰北麓,海拔在 2000 米 至 3000 米 之间。以有九个藏族村寨(所以又称何药九寨)而得名。九寨沟海拔在2千米以上,遍布原始森林,沟内分布一百零八个湖泊。九寨沟有五花海、五彩池、树正瀑布、诺日朗瀑布,风景绝佳,五彩缤纷,有“童话世界”之誉;并有大熊猫金丝猴扭角羚梅花鹿等珍贵动物。九寨沟是中国西部著名的世界级景区,荣获梅利娜.迈乐库里世界文化景观保护与管理国际荣誉奖、世界生物圈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绿色环球21、国家AAAAA级景区等多项殊荣。


行程详情 
第1天    当地——九寨沟景区

早上约7:00从乐山出发(出发时间会因季节而调整,以导游通知为准),乘车经成都、都江堰、汶川、茂县 途中游览岷江源后,前往甘海子观金犀牛海、芳草海、九曲彩河组成的湖泊群,以此为中心,周围的高山峡谷中河瀑分布密集,原始森林茂密,高山植物垂直带谱景观明显。再前往九寨沟,抵达九寨沟沟口,晚餐后自由活动。(全程约560公里,时间约9个小时)。九寨沟沿线住宿硬件和软件条件有限,请不要以城市的标准来衡量;请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行程沿途会有旅游车加水或供游客上厕所方便的路边站点,类似站点下车后属于自由活动时间,上厕所会有当地人收费(自费:一般为1元/人/次),晚餐后,酒店休息。

第2天    九寨沟深度一日游

早餐后,抵达【九寨沟景区】,换乘观光车前往整个行程的游览重点-九寨沟世界级自然遗产保护区。由翠海、叠瀑、彩林、烟云、雪峰以及奇异多彩的藏族风情组成格调自然风韵独具的仙境。九寨沟的景观主要分布在树正沟、日则沟、则查洼沟三条主沟内,景区内有最宽、最高、最雄伟壮观的三大瀑布;珍珠滩瀑布、诺日朗瀑布、熊猫海瀑布,108个高山湖泊及数十处流泉飞瀑等景观。最美最奇特的是九寨沟的水,清冽透底,变幻无穷;细细体味“黄山归来不看山,九寨归来不看水”的意境,(中餐不含敬请自理),8.8九寨沟地震后景区实行分区域开放。开放区域为沟口经诺日朗瀑布至长海,扎如沟的扎如寺及日则沟的镜海。其中,长海、五彩池、镜海、诺日朗瀑布、树正群海、双龙海瀑布、扎如寺等景观原则上为步行游览区。具体游览方式听从随车讲解员安排(观光车90元/人自理)。出沟后返回酒店用晚餐住酒店。

第3天    九寨沟——川主寺——当地

餐后经客人协商同意签字后,乘车前往特色藏寨,位于阿坝州松潘县川主寺镇特色藏寨,系九寨沟黄龙若尔盖风景区的中心线上,依岷江水源头,是阿坝州新兴的旅游增长点。景区内传承百年手工经典,精湛风情表演,精彩的藏族风情体验,着力打造极具特色的藏式风情景观,内有银饰品等出售,午餐后最后经汶川返回当地温馨的家。结束愉快的仙境之旅。(全天车程不低于8小时)

自费项目介绍 

九寨沟观光车90/人,沟内午餐

客人自行消费产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购物费用


购物安排介绍 

特色藏寨

价格明细 
价格类型市场价成人价儿童价婴儿价价格有效期 
  可预订日期:   请提前1天预定
标准¥528.00¥528.00¥260.00¥200.002018-06-09 至 2018-07-13
价格说明 儿童价格说明:儿童价标准:
(1)年龄2周岁(含2周岁)-12周岁,旅游过程中不占床,只含往返交通费、半价正餐、半价早餐、导服费、其余费用自理。
(2)儿童若要占床位,价格将与成人同价,若产生门票差,可退部份差价(差价=旅行社优惠折扣门票价-儿童门票价).部份景区门票是以身高(高于1.2米或1.3米的儿童)不是以年龄来计算儿童票价的,所以有些儿童享受不了儿童的优惠价格。
(3)以成人价格报名的儿童若因为儿童或学生证的原因产生了门票差价,由导游负责退还差价.
若以儿童价格报名的儿童,则已计算儿童差价,将不再退还差价
婴儿价格说明:婴儿一般是指小于二周岁以下的小孩,为了安全的原因,一般团队不建议婴儿随团旅游,如本团未禁止婴儿参团,婴儿一般不占床位,车位,我们也不承诺对婴儿提供任何服务,您需要对婴儿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特殊人群参团说明:九寨沟门票按国家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实行,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如学生证,现役军官证,残疾证,年满60岁提供身份证等)优惠票退50元/人,免票退100元/人。
其它价格说明:
费用包含1.交 通:全程空调旅游车;
2.住 宿:为了环保请客人自带洗漱用具;
3.门 票:九寨沟门票、观光车,藏家民俗体验
4.用 餐:含4正餐2早餐 酒店含早 晚餐宾馆组合消费,不用餐也不退费用
5.导 服:持证导游服务
6.保 险:代购旅游意外险(最高赔偿额不超过10万,归保险公司所有)。
费用不包含九寨沟观光车90/人,沟内午餐
客人自行消费产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购物费用
重要提示

请仔细阅读

【产品说明】:为保障本线路产品的顺利成团,在您预订成交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可更改、取消。

(1) 景区外及沿途的住宿餐饮等配套相对较差,且山区旅游线路条件有限,无法与大城市相提并论,游客在出行之前应做好系列准备。

(2) 如游客中途擅自离团,则视为游客单方面违约,未产生的所有费用不退(包括机票、门票、住宿、车费、餐费、导游服务费)。

(3) 旅行团队在游览过程中,如客人或团队擅自脱离我公司导游而跟其他无关人员前往行程以外景点,则视为客人或团队违约,我公司有权终止该客人或该团的一切接待活动,并对客人或团队所出现意外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因气候等客观因素,汽车团的游客,最好选择在回程住宿,以避免出现无法正常乘坐汽车、火车或飞机返程的情况。如因天气或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本公司不承担由此给游客带来的任何损失,将尽力协助游客处理相关事项。

(5) 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如:地震、滑坡、泥石流、大风雪雨、冰雹、或政府方面的交通管制等)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况,乙方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由此造成的多余的费用和损失由游客自理。如造成景区、景点减少的,本社负责退还旅行社与游客的协议门票价格。

(6) 高原地区旅游,不适宜婴儿、小孩及老年人游览,患有(心、脑、肺、血管病史等)请不要前往,且因此而出现的人身伤亡由游客自担,与旅行社无关。如果游客由于未知或者隐瞒病史,而产生的严重后果也同样由游客本人自行承担,未成年人由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界定标准以具有合法资质和法院指定的检验机关给出的结论为准。

【证件说明】:

(1)游客必须如实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资料,旅途中随身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

(2)如因游客提供不实身份资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有权收取已发生费用。我社概不受理游客因此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

(1)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做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行程的,旅行社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 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以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 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可以直接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可以不经旅游者同意。如果旅游者拒绝执行,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影响及后果。

(4) 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会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指:滞留地返回成都市区的费用),由承运方另行定价,旅行社承担此金额的20%,旅游者承担此金额的80%。另行有约定除外。如果游客对此存在异议的,可以在合同签订时间提出或者解除还未执行的合同。负责旅行社将视旅游者对于此责任和权力的界定无任何异议,并按此执行。

(5) 如果游客还存在除此以外的行程延误或产生的其它费用,我社概不负责,此类费用由客人自理自费,机票政策性调价,补差由客人承担。 

(6) 景点门票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游览,或有优惠证件产生优惠票的,均只退优惠结算价格后的差价。                                                           

【退团说明】: 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7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3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门票说明】:本产品已将相关景点进行优惠打包,因此不再重复享受优惠(包含自动放弃);1.2米以下儿童免门票,但需大人带领进入景区。                                                                 

【住宿说明】:此线路沿线住宿硬件和软件条件都有限,请不要以城市的标准来衡量,敬请谅解!

【餐饮说明】:当地饮食与游客饮食习惯有一定的差异,且当地餐饮条件相当有限,请做好心理准备,旅行社已尽心安排特色菜品,希望能合你的味口,建议您自备榨菜,香辣酱等合适自己品味的佐料;为了保证顺利用餐,行程中所有用餐均为提前预定,如若你在行程中取消用餐,费用一律不退;因路途遥远,有可能不能按时用餐,请带好巧克力、饼干等干粮。

【健康说明】: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游客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状况(如有无特殊病史等)告知旅行社。如游客未尽告知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

【老年人及未成年人预定说明】:

(1)70周岁以上老年人见意不要前往高原,如要预订出游,须与我司签订《健康证明》《免责声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

(2)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陪同参团

(3)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的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其它提醒】:

(1) 团队的操作质量都以质量跟踪表为真实参考依据,如客人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请如实在质量跟踪表上写明,以便处理问题。如果游客在填写完毕质量跟踪表以后,除非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证明,否则旅行社会以游客填写的质量跟踪表所陈列的内容作为评定旅游质量和投诉的依据。

(2) 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客人意外伤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 未尽事宜,按照旅游法的相关条例执行;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裁定;此行程附件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安全说明】:

(1) 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2) 景区所在地区为藏羌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旅游中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俗风情;为了您的安全,请入夜后避免单独出行,个别思想开放者请不要在景区有所作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

(3) 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过马路请小心,请你上下车注意脚下、头顶及周边安全,不要在汽车道公路边崖边活动停留,沿途上厕所大部份都有当地人收费,请主动付费,不要与当地人发生无谓的争吵,不要轻信陌生人;

【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气候及出行准备提醒】:

(1) 高原湿润气候,山顶终年积雪,早晚温差较大,相对较冷,需要带上一件防寒外套,长袖衣裤、羊毛衫、夹克衫,即使是夏季也早晚凉、中午热,因此要注意保暖,春秋冬准备羽绒服,以及防水防滑鞋。特别预防感冒和上呼吸道感染。

(2) 高原日照强最好带上墨镜、防晒霜、太阳帽、润唇膏等;有必要备好感冒药、肠胃药、阿斯匹林、安定、头痛粉等常用药品。

(3) 因路途遥远,有可能不能按时用餐,请带好巧克力、牛肉干等干粮。

(4) 备好足够的胶卷、相机电池、现金、全球通手机、充电器、备用电池(充电设备多的,最好准备一个轻便的多用插线板,免得大家抢插座);湿纸巾、个人卫生用品,沿途商店很少,价格贵,藏民的卫生生活习惯都与汉族有所不同,所以最好提前要带足这些东西。相关身份证件、银行卡(农行/建行/邮储)、信用卡、现金等(现金不要带太多);背包、腰包(放随身重要物品)。

(5) 海拔约3500米,海拔最高点长海3600米,,部分游客可能有轻微高原反应,请自备抗高原反应的药物或氧气。适量饮用酥油茶、奶制品、红景天等饮料可增强对高原气候的适应能力

初入高原多休息,多喝水多吃水果,禁烟酒。不要奔跑和剧烈运动,饮食宜有节制,不可暴饮暴食,以免增加肠胃负担。


集合地点

本行程不提供免费接送. 请到以下地点集合:

集合地点:乐山新广场
详细地址:新广场
集合时间: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