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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介绍 |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游客): 乙方(旅行社):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云南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自愿平等两个原则,在成团之前,就《云南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中未尽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之补充条款。 第一条:乙方相关提示说明 1、如因人数不足导致无法成团,国内旅游团乙方将提前 7 日通知甲方(含周六、日),如双方协商一致,可更改出团日期或线路,或双方一致同意按主合同《云南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中之规定条款,无法按上述办法执行的又不能成团的,乙方仅退回甲方所交团费及定金,无需支付违约金。 2、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个人消费、自费项目(请了解自由活动期间的项目价格和时间)。 4、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 2个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5、部分5A、4A级景区为节约游客的游览时间,减少游客的疲劳程度,特别为游客提供景区电瓶车、氧气瓶供游客选择。在景区或自由活动时间内,经甲、乙方平等协商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签约产品行程段内的以下项目供游客自行选择参加:
第二条: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且与旅游者协商一致,签订行程变更补充协议;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堵车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第三条: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二、 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三、 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四、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五、 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六、 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七、 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甲方若属于60岁以上老人或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家属或监护人陪同前往,若家属或者监护人未能陪同前往,旅游过程中如出现非乙方过错原因导致的事故,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甲方需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安全告知书、中国公民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国内(国际)旅游注意事项、旅游保险、自由活动期间景点活动攻略、购物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甲方自认为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此次旅游活动的,60岁以上身体患有长期慢性病或其他疾病的老人,需在出行前至医院开具健康体检证明,若因甲方个人原因过错或建康原因导致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负,特此声明。 第五条: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游客签字或盖章): 乙方(旅行社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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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含 | 【交通】重庆-丽江-重庆往返机票、机建及燃油附加,云南当地旅游空调旅游车费(航班以出团前通知为准,航空公司航班调整、延误、取消等,造成行程延误或取消,我社将负责协调,但不承担经济赔偿。如遇航空、铁路、轮船、长途客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调整价格,其差额由游客补足或我社退还差额)。成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16周岁以下儿童持户口页原件登机(未持有效证件以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无法登机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团队机票,不得签转、更改。全程空调旅游车一人一正座。(接送机为公司管家,接送机视航班情况,安排面包车接机) 【住宿】全程宾馆标间、带独立卫生间。室内设施:彩电、独卫、限时热水供应。单房差:团队中单男单女,旅行社有权安排三人间(或加床)或由客人自补房差。当地的住宿条件有限,请游客理解,其住宿条件不可以与城市住宿条件相比较;云南酒店空调定时开放,具体情况根据当地的气候而定,烦请特别注意。 备选酒店/客栈:参考酒店: 丽江段备选酒店:兄弟大酒店、文笔峰大酒店、菩提酒店、国都大酒店、泊龙居酒店、白龙潭假日酒店、金海大酒店、国都酒店雪山店、国都酒店七星店 香格里拉段备选酒店:博睿假日、荣乐臧家、金沙国际副楼-邑色康巴 、香都酒店.民爆酒店、扎西林酒店、博巴酒店、纳帕海大酒店、融城港湾,自由驿站 【用餐】4正4早,特色餐:丽江安排火塘鸡锅。香格里拉安排藏王土司宴。正餐餐标20元/人/餐 【门票】含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我社在不减少景点数量的情况下,若遇人力不可抗因素,有权调整行程先后顺序。 【导服】当地持证中文导游陪同(导服10元/人)真正做到衔接无缝隙的高品质服务,让您感受无微不至的关怀。 【自由活动】全程自由活动2次,时间为2小时以上。 【保 险】旅行社责任险。 | ||||||||||||||
费用不包含 | 1、请游客自愿办理旅游人身意外险。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如参团人员为外宾请提前告之我社。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2、重庆市各区县至江北国际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3、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机票燃油附加费的临时上涨,上浮具体金额遵照各大航空公司的有关通知执行; 4、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洗衣,通讯,娱_乐,行李物品托管或超重费等; 5、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6、单房差、个人消费及自费项目、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7、游客因自身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负,我社只负责协调处理,不承担相应责任! 8、此产品不含大理古维30元/人,产生自理! 特别提醒: 1、游客中途离团,需按实际产生成本补足我社差价. 2、此行程已享受当地补贴,所有证件无减、免、优惠政策,所有费用不去不退. | ||||||||||||||
取消及退款须知 | |||||||||||||||
公司名称: | 电话: | 签字: | 客人签字: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