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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介绍 | 详见行程 | ||||||||||||||||
购物安排介绍 | 菲律宾购物补充协议 1. 依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在不影响正常行程安排的前提下,出团前,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 商一致,由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并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签约双方不得违反协 议相关内容。 2. 旅行社协助安排游客前往的购物场所,承诺该购物场所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请游客理性消费。 3. 由旅行社协助安排游客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的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 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 4. 旅游者在旅行社协助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若因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旅行社需无条件协助乙方退 换货;若因其他原因退货,旅行社有协助义务。 5. 旅游者要求退货的商品需包装完好,无使用痕迹、无损坏,食品和药品因其特殊性菲国购物店不接受退货, 请理性消费;菲国退货时需支付总额15%的税费,请知晓。 前往时间/名称主营产品停留时间 行程的倒数第二天 乳胶店天然乳胶床垫、枕头、抱枕、腰枕等约90 分钟 | ||||||||||||||||
费用包含 | 1. 成都至卡里波往返机票经济舱 2. 长滩岛4 晚酒 3. 12 岁以下不占床小孩的早餐费 4. 含菲律宾签证费,自备签证退200 元 5. 机场至酒店往返接送服务、岛上巡礼游+迎宾餐 若因客人自身原因取消行程,团款全损 团队机票不改不退不签 请在出团前15天结清团款,否则旅行社有权不予发团,并且追究法律责任,若遇节假日请在此日期提前,尽请谅解。 此笔业务一经确认,我社视同组团社已收取全部团款,如因客人的变更产生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全部损失。 请以专线销售所发行程为准。 特别说明: 1、甲方游客预定本产品时,旅行社已经就包机旅游产品的特殊性进行了说明,该产品一经签约支付,不得退定,不得变更,不得转让。甲方不得再就此问题要求乙方旅行社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理和解决; 2、由于包机旅游产品的特殊性,有可能会有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如机场问题、维修问题、流量控制等问题。如发生此类问题,旅行社将妥善安排处理,包括调整航班或航线,尽量确保游客行程的 正常履行。双方确认包机旅游产品的航班延误延迟不超过24小时的,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赔偿,如超过24小 时的,旅行社将弥补有课的各项合法损失。 凡是护照年龄满11岁的小孩必须占床 根据境外酒店规定不允许2个不占床小孩同住一个房间(具体请与销售沟通为准) 2-4岁以下 儿童不占床 4岁以上-11岁 儿童不占床 提前30天取消,无损失,提前15~29天取消,损失50%,提前15天取消,团款全损。 具体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准。 | ||||||||||||||||
费用不包含 | 1. 旅游者办理护照的费用 2. 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3. 境外小费和行程中旅行者的个人消费 4. 办理菲律宾签证加急的费用 5. 离境税700 比索/人(以当地实际为准) | ||||||||||||||||
取消及退款须知 | |||||||||||||||||
公司名称: | 电话: | 签字: | 客人签字: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