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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含 | 1. 大交通:成都至乌鲁木齐往返飞机经济舱; 2. 用车:豪华陆地航空座椅 2+1,每人一正座(15 人以下安排舒适空调 2+2 旅游大巴车); 3. 住宿:2 晚当地 5 星酒店(不挂牌)+1 晚高标特色酒店+4 晚当地四星标准酒店(不挂牌)(提供双人标间,如遇单男单女,如产生单房差,敬请自理); 4. 用餐:全程 7 早 10 正餐;餐标 40 元/人,8 菜 1 汤 10 人 1 桌(不足 10 人减少菜品) 不吃不退餐费!受地域限制餐饮质量有限,个餐为路餐特色手抓饭或拌面;饮食习惯不同较易引起水土不服,请备常用药。 5. 门票:全程门票(含区间车):含赛里木湖、吐尔根杏花沟、那拉提草原、民俗村、天池门票、火焰山、坎儿井;千回西域、不含景区娱乐项目。备注:打包产品门票无任何证件优惠和退费;需提供证件配合导游购票)行程中的景点根据实际情况前后调整,不减少景点。赠送项目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安排,置换同等价值产品,不退任何费用! 6.导服:当地优秀导游服务(团队不足 10 人,司机兼导游)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赠送旅游意外险; | ||||||||||||||
费用不包含 | 1、景区内自由活动项目; 2、单房差单人入住需补单房差;单房差 880/人 3、儿童不占床,如需占床请补交费用;不含门票,届时请根据身高情况,在景区门口自行购买,敬请谅解 4、特殊情况: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用; 5、个人消费:行程外的自费项目、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产生的费用; 一、购物店安排告知: 1.您选择的旅游产品,行程为您安排以下购物店,具体如下: 购物店名称 所在地 参观时间 3 选 2 白玉国府 乌鲁木齐 不低于 120 分钟 金玉华府 乌鲁木齐 不低于 120 分钟 嘉禾玉器 乌鲁木齐 不低于 120 分钟 1. 各景区、酒店以及公路服务区内均有商品销售,不属于行程内购物店范畴; 2.此行程中涉及的购物店以及购物店相关商品,请客人谨慎购买,客人在购物店购买商品时,请根据个人需要及喜好理性消费,绝不强迫购物;售出商品请客人自行保管好发票及购物小票,作为今后退换货品的唯一凭证,我社将依据相关法律配合客人换货品,游客在上述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3.非在本协议内商场商店内购买的商品,我社不提供退换货的协助工作,敬请谅解。 二、收客标准 1、产品限制年龄:28-65 岁,同组 6 人以内,6-8 人加 600 元/人,8 人以上不收,全团男士不过三分之一。 65 岁-68 岁以上附加费 800。68 岁以上不收。儿童价格 2-11 周岁,1.2 米以下,不含床位附加费 1200 元。 12 岁以上-28 岁附加费 1800 元。28 岁-38 岁附加费 800 元。 2、提前离团需补 2000 元/人;中途离团,按成本结算,不返款! 3、男女比例 1:1:女多男少可收,单女/单男/全男不收,单男带孩子不收,整组非正常年龄不收 4、整组 28 岁以下,需要父母陪同,整组 70 岁以上需要有子女陪同,没有陪同恕不接待 5、70 岁以上须有家人陪同,携带健康证明,免责协议书 6、港澳台、外籍、少数民族、残疾人、孕妇、记者、律师、导游、旅游从业者、新疆户口和长期在新疆工作的客人、珠宝行业从业者、暂不接待!不接待二站旅游新疆的客人(三年内去过云南四川贵州并通过旅行社渠道走团的客人+500/人,以系统查询为准),一经发现按照成本结算!身份证信息与报团单信息不符合一律按成本结算;大组拆分发单给我社一经发现成本结算。 | ||||||||||||||
取消及退款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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