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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介绍 | 请详询! | ||||||||||||||
购物安排介绍 | 无 | ||||||||||||||
费用包含 | 1.住宿:全程3晚普通酒店双人标准间(每人每晚一床位,如出现单男单女,需补房差); 地区宾馆条件有限,酒店设施与沿海地区有较大差距,所以请勿以城市人心态衡量。 2.用车:全程旅游专车接待。 3.用餐:旅游定点餐厅3正3早(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不含酒水,宾馆含早餐,不用不退费用,正餐餐标25/人/餐,若客人自愿取消行程中所含正餐,视为自愿放弃,无退费,主要为川菜口味,高原地区资源有限,餐饮质量请不要给予太高的期望值,有时因为道路限速而造成的用餐不准时,请自备一些干粮。 4、门票:含行程所列景区首道大门票(景区内游船、电瓶车等费用不含,敬请自理),持有效优惠证件按旅行社协议价退费;行程中所有赠送景点及项目不参加不退费。 (本社门票已享有最低优惠,除老年证、学生证、军官证、残疾证等优惠证件扣除旅行社折扣外现退,除此其他证件一概不在享有优惠) 5、导游:中文导游服务。(10人以下,司机兼职导游) 6、娱乐:其他娱乐项目费用自理。 7、交通:成都—西宁往返飞机经济舱 8、退费标准 特殊证件退费标准;按照景区与旅行社协议价差价即以下标准执行退费: 游客持有学生证、老年证(60岁—70岁);全程退还游客门票差价:95元/人; 游客持有残疾证、军残证;以及70岁以上老人;全程退还游客门票差价:215元/人; 各种证件是否优惠以景区售票处确认为准; | ||||||||||||||
费用不包含 | 在保证服务标准及不减少旅游景点的前提下,我社有权保留对游览次序的调整; 如遇(如交通延阻、罢工、自然灾害、政策性调价、航班或车次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行程延误、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我社只负责退还未产生的费用,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其它责任及费用。如果临时自愿放弃景点游览、用餐、住宿等,费用均不退还。 旅游团成团最低人数为15人,我社有权在出团前7天,因为没有达到最低成团人数,而取消团队并通知客人。若不能成团我社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不承担其他责任和损失。 部分景区内和沿途停留站点附近可能会有当地居民贩卖的纪念品、土特产等,非我社提供服务,请游客谨慎购买以免上当。沿途休息站(比如:加水点、厕所、加油站)小卖部不属于购物范围。 沿途休息站点时,上下车请注意安全,沿途大部分厕所当地人都有收费,请主动付费。 行程日期 景区配套便民自费设施 价格 说明 D2 青海湖游船 140元/人 游客根据自身状况决定是否选用 D2 塔尔寺电瓶车和讲解 40元/人 游客根据自身状况决定是否选用 D2 青海湖电瓶车 20元/人 游客根据自身状况决定是否选用 D2 茶卡盐湖小火车 50元/人 游客根据自身状况决定是否选用 D2 青海湖自行车 50元/人 游客根据自身状况决定是否选用 景区配套便民服务项目: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 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 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 并无强迫。我承诺 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 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 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游客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 ||||||||||||||
取消及退款须知 | |||||||||||||||
公司名称: | 电话: | 签字: | 客人签字: | 日期: |